小檔案/地方產業交流中心 2007年6月22日 星期五

行政院於九十二年推動地方產業交流中心推動計畫,當時中央挑選南投等五個縣為執行示範點,經濟部補助每縣市一億元經費,希望配合擴大公共建設方案,將地方舊有、閒置空間再利用,進而成為地方產業發展重要的動力。

推動該計畫的政務委員陳其南,後來轉任文建會主委,地產中心的定位與命運出現轉變,原先補助經費的經濟部以完成硬體建設階段任務為由,切割相關責任,文建會後來雖有編列經費辦活動與軟體擴充,惟隨著內閣改組,人走茶涼,營運就奄奄一息。

南投縣地產中心位在竹山鎮社寮里,由鎮農會六棟舊倉庫改裝,縣府指出,當初中央係考量該地點距離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只有五分鐘車程,附近有紫南宮,社寮文教基金會,透過異業結盟,建立新興觀光路線,只是這樣的願景,仍待努力。(記者林明宏)

 黃世輝
第四十一期 - 社區營造學會電子報 發佈時間:2005-02-04
我們可以把縣裡面的資源集中到一個地方,作為是地方產業交流中心,連結各地方產品,目的是為了協助活化比較弱勢的地區。這個理想很好,但目前只有一個地方有動作。構想很好,但營運團隊的產生似乎還有問題。社區營造較沒有充份資源,地域振興較有這個條件,所以有這個地方交流中心的構想,但實際上中央願意付這個錢,但地方卻不願意付這個錢,只希望用BOT方式找人經營,但是經營團隊一直出不來,這是現在所面臨的挑戰,也是未來值得關心的課題。

「地域振興」比較有整合的意味,「社區營造」比較偏向個別在地的發展

地方產業交流中心計畫 ( 文建會第二處第二科 )為行政院於九十二年推出「地方產業交流中心」方案,並選定宜蘭、新竹、南投、彰化及屏東為第一年示範計畫縣市。
地方文化館計畫」 是「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中的子項目,在於協助成立各類地方文化主題館,由各縣市文化局(中心)輔導鄉(鎮、市、區)公所利用現有及閒置建築物,依地方文化資源特色及發展重點,成立各類主題館,其形式可包括地方歷史館、文化主題館、自然生態館、科學展示館、特色產業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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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1 協助成立各類地方文化主體館

‧概要:
    由各縣市文化局(中心)輔導鄉(鎮、市、區)公所利用現有及 閒置建築物,依地方文化資源特色及發展重點,成立各類主題館,其形式可包括地方歷史館、文化主題館、自然生態館、科學 展示館、特色產業館等。計畫執行應鼓勵鄉、鎮、市、區公所結 合當地中、小學校、民間社區發展協會、社團、文史工作室、鄉 鎮藝文協會共同推動。各項工作則包括,館藏內容研究、整理、 展示及充實典藏空間與設備等。
‧效益:
    台灣地區豐富多樣的文化資源及鄉土文化特色,可經由各地方文 化主題館來呈現,使社區的居民及外來的遊客,藉由這個館了解 地方的歷史文物及風土人情,不僅保存台灣文化提升國民對自我 文化的認知,亦提昇國內觀光旅遊的水準。
  ‧期程:91-96 年。
  ‧進度:持續辦理,已陸續研擬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地方文化館作 業要點研訂,公佈實施,進行審查,評選籌設地點,進行各項輔 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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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5示範地區之閒置空間作為交流中心之預定地,宜蘭縣選在火車站附近(由第三部門營運)、新竹縣選在關西(由公司營運)、彰化縣選在福興(由OTM營運)、屏東縣選在高樹(由第三部門營運)、南投縣選在竹山(由OTM營運)。

宜蘭產業交流中心-宜蘭行口-申請展示即日起接受申請
新竹縣地方產業交流中心-迎風館
南投縣地方產業交流中心-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彰化地方產業交流中心
屏東縣地方產業交流中心(2004年10月24日~)
       屏東縣社區營造中心 - 屏東縣地方產業交流中心-高樹元氣館
台中縣地方產業交流中心BOT案期末審查
苗栗縣地方產業交流中心獲得經濟部商業司評審團大獎第二名及最佳人氣獎網路票選部分第一名!!
    苗栗縣地方文化館

各縣市地方文化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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