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顧問劉智達分享(轉載自創業圓夢網站

無論是在職場上打滾多年的社會老手,或者是初入社會的新鮮人,許多人均滿懷抱負,想ㄧ圓創業的夢想;亦無論是已籌劃許久,將營運計畫書寫的是毫無破綻、無懈可擊,就等著開張大吉;或是因緣際會遇到貴人相助,只要公司一旦成立,業務就跟著進來。但問題就是,公司要如何才能成立呢?

我曾經多次經驗,有人打電話給我,急著對我說:「我要成立ㄧ家公司,越快越好,我的生意已經談成,就等著拿發票去請款吔」。通常我聽了之後,會停頓個三秒鐘,再慢條斯理的告訴對方,最快也要二到三個星期的時間才有可能以「貴寶號」或「貴公司」的名義開立發票,這時電話的另一頭,除了瞠目結舌外,就是滿臉的問號的表情。接著,我們就來談商號或公司成立的一些重要步驟:

首先,要想能夠開立發票,其實商號及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均是可以開立發票的。接著就會有人問那要成立商號或公司呢?其實,這不是一個新的問題,在法律及稅務層面上,已經有許多專家提出標準答案。實務上,許多的創業者均覺得事業才剛起步,常會聽見別人說設立公司要花很多錢,還要找會計師簽證,所以就ㄧ切從簡、能省則省,而僅僅先設立商號。

但筆者希望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

1.創業者希望給客戶的觀感為何:若未來交易的客戶稍具規模,則最好設立公司,除法律的規範較明確外,一般客戶總是會認為股份公司較大、有限公司次之,行號一定很小的刻板印象。

2.創業者對自己事業的期望為何:不要認為自己只是經營小事業,若未來交易的客戶遍及國內外,或是產品普受好評,有一天要對外擴張設立公司或分店時,可能會發現行號所用的名字已經被其他公司所使用,那就不得不改名了。

3.創業者所期待的租稅規劃為何:一般事業在營運初期大多會虧損,若虧損而又屬使用統一發票之業者,便無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反較核定課稅業者(即不使用統一發票之行號)有利。

在決定成立商號或公司型態的營利事業後,接下來將進入實務的設立登記階段,而創業者此時所做的決定,將會牽動往後營運策略的決策思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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