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紀元4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四日電)為協助中小型地方特色產業發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推出總額度新台幣100億元的專案貸款,業者申貸資本 性支出或修繕款項最高可貸2000萬元,營運週轉金最高可貸1000萬元,利率以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計2%為上限,有需要的地方特色產業可向台灣銀行等 25家銀行申請。

中小企業處自民國78年起輔導地方特色產業發展,迄今已輔導 110個案例,成效頗獲肯定。為協助具文化性、歷史性或獨特性的地方特色產業與社區小企業取得營運所需資金,促進產業升級轉型,中小企業處今年再推出「發 展地方特色產業專案貸款」,總額度為100億元,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長期資金支應。

中小企業處表示,地方特色產業專案貸款由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最高 8成的信用保證,利率按中長 期資金運用利率及承貸銀行加碼不超過 2個百分點機動計息(目前利率上限為 4.05%),承辦銀行包括台灣銀 行、國泰世華、第一銀行等25家。

中小企業處表示,地方特色產業申貸資本性支出或修繕款項,最高可貸2000萬元,若用於購置土地及營業場所,貸款期限最長為15年,用於購置軟體及機器設備貸款期限最長為7年;申貸營運週轉金最高1000萬元,最長不得超過5年。

4/4/2006 10:30: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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