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教育部大力推動全民英檢,但一向推動偏遠地區學童英文教育不遺餘力的暨南國際大學資工系教授李家同表示,考選擇題沒有用,要會寫英文文章才算學好英文,若能寫好文章不犯文法大錯,加上可以看懂英文新聞網站,英文程度才可稱得上是好的程度。

李家同24日以「如何學好英文」為題,在師範大學國際會議廳發表專題演說,現場300人的座位擠得水洩不通,連走道上都坐滿了聆聽的聽眾,顯見國人英文能力普遍不足,也希望提升自已的英文程度。

李家同表示,英文要好,沒有捷徑,只能按部就班、細水長流,由單字及文法著手,最好的方式是,每週由CNN等英文新聞網站選取一篇文章,以單字10-20個為目標,每週背誦,並將所有生字鍵入檔案,以便複習。

此外,每週必寫一篇文短文,請英文程度不錯的親友、同儕協助修改,務必知道錯在哪裡。他說,寫文章不犯大錯是推升文法程度的不二法門,一旦文章不再出錯,文法技巧自然就好了。

他強調,若能持續不斷練習,待看得懂CNN、BBC等新聞網站,英文程度就算是相當不錯。在聽力方面,他認為,ICRT、BBC NEWS都唸得太快,不過,一旦單字記得多,自然聽得懂,會寫也就會說了。

李家同也反對幼兒太早學英文,他認為,在中文架構能力未具備之前,學英文是很危險的事,此外,仿間不少標榜全美語的幼教單位,他更期期以為不可,他說,連程度不好的大學生都做不到的事,怎能要求3-5歲的孩童做到呢?


艾瑪說

我自己的看法是:終於有人敢大聲地說出「早點開始未必會贏」的觀點!

就語言學的觀點來看,小孩子過了 critical age 本來就很難將所謂「第二國語言」學到完美而變成自己的語言。這牽扯到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及一些語言學的理論,我就不要講得那麼深奧了。總而言之就是:要讓一個小孩「自然而然」的學會一種語言,那得在他一開始學語言的時 候(例如說一歲多到兩三歲),就讓他同時接觸並讓他使用該語言,那麼,他才有可能將一種語言自然而然地變成他的母語;也就是他才有可能 bi-lingual (雙語)或者 tri-lingual (三語)。

很不幸地,台灣可以說是沒有這樣的環境。除非上美國學校、日僑學校等,不然很難有環境讓你每天身處在那樣的語言環境。同理,在台灣,除非父母親是兩個國家各有不同的母語,否則也很難讓學語言的孩子有雙語的環境。

我一直不相信什麼小一點學美語、英文,就一定會學得比較好,才不會輸在起跑點的那種鬼話。這就像是一場馬拉松賽跑,誰說先跑的人就一定會先跑到終點啊?又 有誰敢說慢起跑的人就不會拿到前幾名?所以我首先對李家同先生說「他反對幼兒太早學美語」表示大大讚賞!!!我的孩子以後也不會讓他很早就學美語,最快大 概在他四五年級給他培養對英文的興趣,希望他在六年級時可以好好開始學美語,那就差不多了。

不過對於所謂「英文好」的定義,我覺得這篇文章中寫得有點狹隘。

所謂英文好,在學者眼中,當然希望他能夠聽說讀寫樣樣精,那樣才能叫做好。但其實「語言」對人的功能到底是什麼?我並不贊同他只對於「寫」的能力好,才代 表英文好的觀點。如果以真的能夠「駕馭」另一種語言的角度來看,他說的並沒有錯。書寫的能力,代表著某方面的能力。但是,其實書寫並不保證口說能力啊!

語言最初創造並不是讓人用來「寫」的而是用來「溝通」彼此的。所以聽和說一定凌駕在讀和寫之上。一直到後來,因為傳承文化或者其他的需求,才慢慢多了文字 這樣的東西出來。所以站在溝通的角度,會聽會說就好啦!我奶奶就看不懂中文啊!但是他國語、台語、客家話沒有一種聽不懂的,三種話都會說!

閱讀和書寫是容易的。口說和聽講是困難的。

我曾經學過一門 "Written and Spoken Languages" 「書寫與口說語」的課程,裡面討論了一大票書寫與口說的不同。我覺得有趣極了!當然也提到過類似這樣的問題,書寫的思緒是中斷的,是可修正的,是慢的。但 是口說的語言是直接的、是快的、是需要馬上反應的。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因為閱讀時,你看不懂,可以查字典,可以問人;書寫時,一樣可以查字典,還可以反覆斟酌。

但是口說是立即的,是必須馬上反應,當下做出回應 "response" 。聽講也由不得你去將他「查字典」出來。

所以,書寫得好,當然是某部分能力的肯定,但是不見得就是「英文好的保證」。當然他說的增強方式,是一點都沒有錯,循序漸進、滴水穿石的方式的確能夠讓英文變好。

我把這篇文章記下來,順便寫了自己的感想,只是想要提醒我自己。以前出國都會去跟人家聊天聊半天,現在怎麼變得這麼懶,只喜歡動眼睛、不喜歡動嘴巴了。連可以聊天搭訕順便練習英文的機會都給錯失了!!

另外,我是不是應該來個每日二十個生字之類的複習課程?每天跟那些中小學生在一起,真的退化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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