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1 11:44/呂欣憓

高雄縣三民鄉代會日前通過決議,把三民鄉正名為那瑪夏鄉,2008年元旦這天一大早9點,在原住民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高雄縣長楊秋興、三民鄉長柯明 德等人的見證下,三民鄉正式走入歷史。夷將˙拔路兒表示,三民鄉經過民主的方式正名成為那瑪夏,是原住民運動中非常值得紀念的一刻。

在鄒族頭目和祖靈的祝福之下,高雄縣三民鄉從此走入歷史,2008年元旦起正式更名為那瑪夏鄉,歷經多年的爭取與說服,成為台灣第一個成功正名的原住民鄉。

到場見證這歷史一刻的原住民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原住民正名運動已經進行很多年,這次經過鄉代會全體表決通過正名,是值得紀念的一刻, 夷將˙拔路兒說:『三民鄉正名為那瑪夏鄉,我非常高興,我們所有7位我們代表會的代表全數支持,把三民鄉正名為那瑪夏鄉,在主席副主席的帶領之下,在非常 圓滿的情況之下,完成正名的工作。』

而高雄縣長楊秋興則是希望揮別「三民鄉」這個政治意涵過於濃厚的名稱之後,那瑪夏可以為當地帶來更多的觀光收益。

那瑪夏鄉大多數居民為布農族,還有部分的鄒族,那瑪夏是鄒族語中楠梓仙溪的稱呼,在布農語中則有著「越來越好」的正面意義。從阿里山山脈 和玉山山脈發源的楠梓仙溪,帶給那瑪夏鄉鄉民豐富的天然資源,正名成為那瑪夏,除了是對祖先的尊重之外,也是對這塊豐饒大地最深的感恩與回饋。

新聞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原鄉正名如此粗暴!--兼談「原住民自治區」的騙局
2007-12-29 00:32/莎菲

高雄縣三民鄉染上「正名熱」,鄉代會通過將鄉改名為那瑪夏鄉,媒體的報導,都是某某某叫好之類的片面報導。在這裡,我們部族的年輕人強烈反對改名為那瑪夏鄉!這也才是真正的「原鄉」聲音!

1.民調反對:高雄縣政府原住民局於92年已經辦過全鄉性改鄉名的民意調查,當時鄉民大多數反對,才未辦理後續作業。

2.勞民傷財:更改鄉名後,所有的個人證件(如身分證、駕照、行照、健保卡、土地所有權狀、郵局農會銀行的存摺、護照、學籍…等)都要更換住址,更換證件還要洗相片、花時間、花車費油錢下山去更換證件,這些時間、金錢都要鄉民自己承擔。

3.浪費公帑:政府預備編列4.5百萬元來做更名經費,這都是人民的納稅錢,應該用在鄉內其他更急迫的用途上。

4.另一種強勢運作的壓迫:這次的更名活動,鄉公所的手法拙劣,先利用媒體讓縣長及中央都覺得鄉內已有共識,之後再到各村辦說明會,最後才由代表會裁奪,明眼人都知道,若按這種程序,更名活動百分之百會通過,說明會只是個幌子替這次活動背書而已,有違民主程序、原則。

5.愚民政策:現在都廿一世紀了,希望鄉長不要再用過去戒嚴時期的思維,說不執行更名政策,跟中央要經費會要不到,甚至中央會不給經費的恐嚇言論。

6.鄉公所不要利用Kanakanavu(南鄒族)的名義去辦什麼「正名」的事情,或申請什麼經費來欺騙鄉民的感情。

7.分為三點說明:

i.「說明會」是行政部門對即將執行的政策來說明,更改鄉名這麼重大的事情,應該先辦「公聽會」,聽取民意之後再執行相關的行政程序,最後才是辦理「說明會」來報告如何執行該項政策。

ii.現在的政治是少數人領導多數人,即所謂的「菁英政治」、「寡頭政治」,希望執政者勿草率執行新政策,應審慎評估,才不致造成百姓之不便而引起民怨。

iii.支持以「公投」的方式來決定更改鄉名的活動。

建議:

1、讓其他原住民鄉先行更名後,再做利弊評估,不需要身先士卒。

2、與其改鄉名,政府及鄉公所應先對卡那卡那富族做「正名」,正式成為台灣原住民第十四族,以及把旗山溪「正名」為楠梓仙溪,才表示對這塊土地及族群的尊重。

3、以「鄉民公投」來決定本次更名運動,才符合民主及公平原則。

4、請鄉公所執行你們的本業,把鄉內的經濟、觀光、農業、教育…等問題先行弄好,這才是全鄉之福。

給執政者的話:

1.民進黨第一個在蘭嶼實驗的「自治區」已告失敗,第二個阿里山鄉也無疾而終,自治區的執行茲事體大,牽涉之範圍廣泛,傳統領域的取得,可能遭致動搖國本,天佑我原住民,這個「原住民自治區」的理想,不知何時才會實現。

2. 有關原住民傳統領域之範圍,通通是我們以前的部落、耕地及獵場,日治時期將它規劃為國家的「要存置林場」,國民政府又從日本人手中將它改稱為「國有林 地」,日本政府、國民政府都將它收為已有了,善變的民進黨政府連新伙伴關係都搞不定了,會將土地還給我們嗎?原住民,醒醒吧!

3.「原住民族」正名運動、恢復「原住民姓名」及更改「鄉名」是不同的歷史背景及屬性,不可混為一談:

A.「原住民族」正名運動是當時普遍認為「山地人」是一種污辱或看不起或卑微、身分低的不適合名稱,而由原住民學生、社會菁英及原鄉同胞共同創立的「原住民權利促進會」發起「正名運動」,後經立法列入憲法保障。

B. 恢復「原住民姓名」是國民政府來台時,對原住民文化不懂、不尊重的情況下,以其大漢沙文主義及統治上的需要,將原住民的姓名和漢人等同化,近幾年在「本土 意識」抬頭及「多元文化」的思維下,各民族互相尊重及認同,才有此恢復「原住民姓名」之產生,恢復原名是屬於私人的,基於對自己的族群、氏族認同而進行, 縱使辛苦一點下山換必要的證件也甘願。

C.更改「鄉名」如前述的勞民傷財之外,最主要的問題是全鄉人民有 無全部認同?有無共識的問題,因為若要更改鄉名是全部鄉民的證件…等都要更改,鄉公所說要派專員來處理,試想鄉公所人員足夠嗎?有這種專業人員嗎?恢復 「原住民傳統姓名」的人都很清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恢復原住民傳統姓名的政策,中國民國其他相關部會機構根本沒有周延的配套措施,也沒有全部積極配合 辦理,規費錢照收,姓名欄位不夠等問題層出不窮。

D.我們都很清楚,萬事起頭難,會帶來很多不便,但若能早先預見將來會發生的問題,而且這些問題絕大多數是造成極大的不便或窒礙難行的就先放著,存在主義說的「存而不論」,或許後人會在未來適當的環境、時機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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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莎菲,女,高縣三民鄉,高中,服務業。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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