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6 17:33/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六日電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政府啟動「農村改建條例」相關措施,今年度起,鄉村地區住宅修繕或興建將享有補貼,據提報行政院目標,其中辦理修繕住宅補貼8500戶、興建補貼1200戶,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貼新台幣6萬元;興建則每戶最高20萬元。

營建署指出,補貼最主要精神是希望協助鄉村居民提高居住品質,並塑造鄉村整體景觀協調性。

營建署表示,為推動行政院去年十月核定「農村改建條例」中有關鄉村地區住宅修繕、興建補貼,在去年十二月提報行政院「鄉村地區住宅修繕、興建補貼或設計、修繕協助計畫」(草案),今年度預定辦理修繕住宅補貼8500戶、興建補貼1200戶。

依據計畫(草案)內容,自今年度起,民眾可以選擇申辦貸款利息補貼或是選擇費用補貼。

在費用補貼方面,政府將給予修繕住宅者每戶最高6萬元;興建部分,則每戶給予最高20萬元。

營建署說明,為符合塑造鄉村整體景觀協調性,未來政府將免費提供具有地方特色設計圖說供民眾選用;為因應個別住宅需求,可由政府委由建築師辦理簡易修改,免向民眾收取服務費用。

營建署強調,目前計畫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完成審查,因此將待審查通過後,會公告相關的資格及內容,受理民眾申請。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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