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內容       制定讀者入館須衣履整齊,乃基於圖書館為具有文化教育者功能之公共場所,穿著禮儀也屬文化教育中的重要項目之一,更是基於維護讀者的基本受尊重感的管理措施。

但在執行此一規定時卻出現模糊地帶,致使業務執行者及讀者均產生疑惑,從嚴執行(例如:拖鞋不得入館)產生的爭議更是令大家困惱。

如何穿著,乃是極個人化的行為, 進出成大圖書館的讀者,絕多數已是年滿18歲以上的有為青年,對於出入公共場所該如何穿著方為得體,應有一定的認知。

自即日起,謹此呼籲讀者互相尊重,穿著得體,圖書館不再做衣履規定。

圖書館閱覽組 敬告
96.07.18


業務執行者,也就是負責圖書館入口的工讀生,這是我生平第一個打工,於大二的時候。之所以會這麼晚才有打工的經驗,在於先前存有的一種錯誤觀念,打工就是要和所學相關,如此才有加倍的效果,而不只是為了酬勞。聽過許多人的演講,提到打工、實習可替個人帶來豐富的職場經驗,幫助個人認清自己想從事的工作。但在大學以前,一心只想把書讀好的我,是不會認同這種想法的。

成為圖書館的工讀生,這是場機緣。那時剛好參加圖書館舉辦的攝影比賽,洽好獲獎並接到圖書館人員的聯絡,輾轉變成了工讀生。那時的我,想改變自己的個性。

(1)身為圖書館入口的工讀生,可在值班期間見到所有進入圖書館的學生,當然在現在這時候沒嚴格管制工讀生不能看自己的書籍之後,那就不一定了。
(2)若是校外的人士,必須要換過證件,並到置物櫃存放隨身包包後,才得以入館。因此最繁複的工作,便在於臨時證件的辦理。
(3)雖然校外人士不行攜帶自己的包包進入圖書館,但仔細觀察仍會發現託由校內學生帶入的情況,因此維護規定的實施,也是工作項目之一。
(4)禁止穿拖鞋入館。要實施這項規定也是很費心力,不時要站起來觀察讀者是否符合規定。曾遇到最誇張的案例,我向一名穿著拖鞋的學生告知此項規定時,那名學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脫下鞋子拿在手上直接衝入館內,落下一句「沒規定打赤腳不能入館吧!」基於我無法離開崗位,只得望著那名學生揚長而去,並告知閱覽組館員此種狀況。後來館方曾修改此項規定,定義沒有後方鞋帶即屬拖鞋,但偏偏市面上開始有許多做得像拖鞋的鞋樣出現,使得拖鞋的定義更加模糊。

嚴格的規定,反而使得執行不易。現在改為道德訴說,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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