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巨人肩上的侏儒,比巨人看得更遠( A dwarf on a giant's shoulders sees the farther of the two)」
Hyperlink其實是位幕後的行銷大師,
她能將資訊適當的分類並區隔化,
同時他也是堂堂三尺高的大巨人,
我們需站在他身上才能看得更遠。
要多厲害、要多巨大、要看多遠,
取決於我們如何連結彼此

科技的進步在於能縮短到達對岸的距離,
而不是你在我身邊卻依然感受不到你的氣息。
我若發現了一條悠靜的小路,
也盼望你能提供我前進的動力
一同前行。

超連結的著作權法相關問題-
問:宣傳用光碟中,經由相關點入連結到其他網站,是否屬於違法行為?
答:如以文字連結,且直接連結至對方網站首頁,應不涉及重製,於網路 合理使用。如連結時,畫面外框仍為自家綱站,且無於畫面中註明出處,可能會涉及重製權及姓名表示權。如為深度連結,即內容略過該網站首頁而擷取內頁資料, 會因影響該站入站人數計算而涉及公平交易法。以上作法應盡量避免。

嚴裕欽,《網路世界應具備的法律要知-談智財權的保護》,2002.11.13,收錄於二○○二文建會文化論壇系列實錄:文化創意產業及地方文化館,台北市:文建會,2003

石頭閒語:Copyleft 與 GNU Free Document License 在部落格寫作上的適用性,兼論 Creative Commons 與 Copyleft 的相容性 - 樂多日誌
創用 CC  ─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 用善意換取善意
天下文章一大抄,不必然違法,可能失格 【著作權筆記】網站主持人/章忠信

2008-01-28 00:00
即時移除侵權資料擬可免責

為遏止網路侵權行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參考國際做法,研修著作權法「網路服務提供者(ISP)責任限制」草案,只要ISP在獲知網路侵權後立即主動移除侵 權資料,即可免責,但究竟何謂「立即」,仍待取得各界共識界 定。智慧局近期將舉辦公聽會,預定四月份將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

著作權保護期間應該要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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