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4 12:23/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曼谷十四日專電

泰國將制定新的旅遊法規,設置特別保護區,以防止再受到破壞,羅勇府的曼島將率先適用,在未來六個月實驗性限制旅客總人數,加強保育措施。

保育旅遊管理發展委員會主席通猜指出,設立特別保護區的用意除了保障旅遊區的自然資源之外,也能夠加強社區的環保意識及地方對於觀光資源的重視,同時還能夠提升觀光地區居民的生活品質與收入。

一旦被列入特別保護區,旅客人數將受到嚴格的控制,避免因為過多的旅客破壞觀光景點。

通猜強調,觀光地區的居民過去常常抱怨生活品質不佳,也無法因為居住在觀光景點而獲益,但新的法規頒布之後,將會有所改善。

雖然觀光局尚未正式頒布這項法規,不過包括東部桐艾府的象島與北部清邁府的夜間野生動物園區,都已經先行自行宣布成為特別保護區,但是成效不佳,這次從新的法規著手,相信會比地區居民自發性的行動要有效率的多。

通猜強調,如果曼島實施的效率不差,未來將擴大到其他的觀光景點實施,接下來可能被列入的觀光景點包括了羅勇府的沙美島、坤敬府的Phuwiang國家公園等十一處景點。

不過,通猜也指出,如果地區居民對被列為特別保護區感到不滿,未來也有可能停止這項措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脈絡地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