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4 15:08/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四日電

據內政部營建署最新統計,包括「台北華光社區都市更新」、「南港高鐵沿線都市更新」等 6處經行政院通過的都更指標案,將陸續在今年底及明年中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吸引民間投資開發,預計投資總金額將達新台幣 570億元,創造經濟產值逾新台幣1000億元。

營建署指出,政府在1998年訂定公布「都市更新條例」,截至今年 9月底,民間自行申請辦理都市更新案件計 400件,已核定實施 165件,民間投資總額約新台幣 364億元,創造經濟產值約新台幣 690億元。

另據行政院核定「都市更新示範計畫」及「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共選定全國位於火車站、高鐵站、捷運站與港灣等、捷運發展軸線、水岸地區等50處,由政府規劃都市更新示範案。

其中包括「台鐵高雄港站及臨港沿線都市更新案」、「台北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案」、「南港高鐵沿線都市更新案」、「嘉義市火車站附近地區都市更新案」、「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案」及「新竹火車站都市更新案」6 處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列入都更指標案。

營建署公布這 6處都更指標案最新進度,表示陸續將在今年底及明年中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程序,並由政府投資興建必要設施,引進民間投資開發,最新評估是預計投資總金額將達新台幣 570億元,創造經濟產值逾新台幣1000億元。

營建署表示,為使台灣都市更新擁有更國際性的視野,97年度也編列預算5000萬元,將參考歐盟國家及日本經驗,研議試辦政府與民間合作執行都市更新事業可行性,希望打造全新城市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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