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1 15:34/記者薛宜家、丁逸文/台北報導

GPS定位系統(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俗稱衛星定位系統)是很多用路人的好幫手,但是市面上各家系統的準確度不一,有的誤差值太大,反而讓用路人產生疑惑,往往在看螢幕和路況的 時間差之中發生車禍。台北市議員侯冠群今天表示,兩個月前,他曾經因為這樣而發生車禍,事後發現駕駛人如果將GPS擺放錯誤的位置,的確會產生視覺死角, 增加行車危險,政府應該立法規範!

侯冠群今天指出,目前法律明訂開車禁止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但是卻未明確規定是否可以使用觸控式GPS,現在許多駕駛人均裝有GPS,且開車時使用GPS其注視螢幕的時間比手機高出許多,這樣安全嗎?

侯 冠群表示,美國猶他大學的最新研究發現,年輕人一邊開車一邊打手機,不論是否啟動免持聽筒模式,應變速度都會變得像70歲老人一樣慢。而交通部更明訂《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1-1 條第1項規定:「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他質疑說,打手機不安全,然而使用GPS就安全無虞嗎?因為根 據警政署就統計,因為裝GPS而不注意前方而發生的車禍,94年有531件,95年有528件,持續高居前五大肇事原因的第二名!

他也提醒說,駕駛人最好用聽的不要用看的,因為許多人會將GPS裝置在儀表板前方,很可能會擋住駕駛人前方視線,如果放在擋風玻璃右下角,又會擋到駕駛右方的A柱死角,所以擺放的位置最好是在照後鏡的左方,看的時候視線不用移動態大,這樣比較不會影響行車安全。

據統計,目前全台約670萬輛汽車中,約30萬輛使用PND、PDA或智慧型手機等GPS導航裝置。業著也預估台灣GPS市場成長快速,屆時全台灣可能每7輛車就有1輛裝有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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