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龜速的機車甚至汽車爬行佔據在路上,逼迫著後方的車輛非得浪費時間等待或超車...
#只是一輛腳踏車,但在行人道前進的速度遠超過龜速車,行人道上不見得存在行走的安全...
2007-09-23 18:00 |
交通部和警政署,準備把自行車區分成一般 腳踏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三類 來進行管理,而電動自行車是不能騎上人行 道的,未來執法上可能出現困難,而這三種 腳踏車的差別在哪裡呢?我們為您做了比較 ,其實,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有沒有電瓶、 油門和腳踏板。
一般人騎著腳踏車,總是舞 動的雙腿,讓齒輪帶動鏈條後,自由自在的 穿梭在大街小巷,可是,隨著各種電動腳踏 車的出現,警方的管理也有了變化,因為有 了電力輔助,腳踏車的速度也可以很快。
是 不是電動車,從有沒有電瓶就可以判別出來 ,可是,電動輔助腳踏車和完全使用電力的 自行車,一樣都有電瓶,又要如何分辨呢? 有的車,確實可以從腳踏板來分辨,但實際 上,有很多電動自行車的外觀,和電動輔助 腳踏車,幾乎一模一樣,差別只在於有沒有 油門而已,警察執法的時候,如果一輛一輛 欄下來看,實在擾民,可是,光憑眼力來分 辨,那還真的相當難。
隱形車道? 鐵馬族:無腦官員沒概念2007-09-23 14:15/記者戴安瑋/台北報導 |
警政署提出「隱形車道」概念,讓單車族嘩然。 許多單車族上網痛批說,想出隱形車道的官員「無腦」,一定是天天坐車,根本沒有在台北市騎過腳踏車,他們要官員在騎車試試看,就知道完全不可行。
連交通部官員 也認為不可行
交通部官員也認為不可行,官員表示,慢車道本來就是汽機車、腳踏車混合車道,根本無法硬性規範誰一定要在一公尺內行駛,誰不能在一公尺範圍內行駛。此項規定等於限縮了腳踏車路權,肇事責任更不易釐清。
隱形車道?拿騎士生命開玩笑!
上班族王先生常騎著他的高級腳踏車上班,他批評說,這項規定簡直拿腳踏車騎士生命開玩笑,都會地區汽機車車流量大,道路規畫又不完整,再弄個隱形車道,真叫人不知所措。
他還說,慢車道上有機車、汽車,有些汽機車還會左右轉,加上路邊停車,計程車上下客、公車上下客等,腳踏車騎在這些車陣中行駛,已經痛苦不堪。警政署的規定,只會讓人放棄騎自行車,改騎機車或開車,製造更多污染。
農夫騎鐵馬種田 也要戴安全帽?
至於警政署主張強制規定騎士要載安全帽,交通部運研所也認為不能硬性規定,應以勸導替代取締。官員表示,「總不能叫中南部農夫騎踏車到田裡種田時,也要戴安全帽吧?」據了解,已有縣市已表態不支持此一規定。
【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
腳踏車專用道 交通將雪上加霜
「國內的道路已經不夠使用,若再劃上腳踏車專用道,會使交通雪上加霜。」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說明腳踏車專用道的規定時強調,他的想法與多數的專家學者的看法一致。
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提出「隱形車道」的構想,他說,腳踏車行駛規定是,如果有慢車道,當然是走慢車道,遇到劃有路邊停車、水溝或需繞行的道路上,則是靠右一公尺行駛,否則,腳踏車的速度慢,夾在機車或汽車道中間行駛,會有危險性。
何國榮表示,至於,未依照規定行駛,如何處罰,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車輛未依規定行駛,處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的罰款。
車友:心中隱形車道比規定的還寬
【記者王長鼎/台北縣報導】
參與自行車休閒活動已有20年資歷,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秘書長何麗卿表示,喜愛騎自行車的車友們,在自己心中都有一條隱形車道,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有自行車車道草案規畫,相信出發點是好,但要在寸土寸金的都會地區道路,硬是畫出一條自行車道,肯定是困難重重。
何麗卿說,其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若在道路邊線外側,規畫1公尺寬道路,做為自行車道,的確可以讓在都會地區騎自行車民眾更有保障,但是,實際執行上一定會有許多現實因素障礙要克服。
她說,因為停車格一位難求,市區道路兩側多畫設有汽、機車路邊停車格,且人行走在人行紅磚道上,也會遇到電箱等阻礙,她強調,協會車友們騎自行車在市區,心中都有一條隱形車道,就是在不妨礙車輛及行人通行的夾縫中,儘量靠邊騎。
她表示,有時這條隱形車道,反比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所規畫的1公尺車道還寬還大,若真是硬性規定,反而變得有些綁手綁腳,對車友而言,反而是沒有必要的措施。
騎自行車 要兩段左轉
2007-09-23 14:11/記者戴安瑋/台北報導
交通部、警政署聯手推動的自行車政策,即將於10月底出爐,大幅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除維持現行規定,腳踏車行駛一般道路不得闖紅燈外,另增二段式左 轉,經斑馬線穿越道路時需下車以推行方式前進、必須要有安全配備,沒有前後燈照明者,晚上不能騎上路等。違者罰款300元至600元。
交通部強調,自行車政策的最大意義,是要建立「腳踏車是交通工具、不是行人」的觀念,而且現行道安規則原就定義自行車為「慢車」,加上越來愈多的國人上下班、上下課,以腳踏車為交通工具,因此決定修法,加強管理。
自行車分三種 電動只能騎慢車道
警政署和交通部已多次開會討論,決定共計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十餘條,明文規定腳踏車行駛除要繼續遵守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不能闖紅燈、逆向行駛、 行駛或穿越快車道,還新增腳踏車二段式左轉,經人行道穿越道(斑馬線)穿越道路時,應下車以推行方式前進。違者將懲處300元至600元罰款。
自行車政策也明定,自行車分三類,腳踏車和電動輔助自行車可以騎上慢車道、騎樓和人行道,但電動自行車只能騎在慢車道。
隱形車道 停車格外1公尺?未定案
另外,警政署也主張騎士要強制戴安全帽,並提出「隱形車道」概念,限定自行車在慢車道時,要距邊線、側溝、停車格外一公尺內行駛,但由於不會特別畫出車道 線,等是於隱形車道的概念,想要讓腳踏車路權予以明確規範,腳踏車專用道等,則不受此限制。但交通部對強制安全帽和隱形車道都持保留態度,尚未定案。
發展電動車 台灣有優勢
2007-09-12 02:06/何宏儒/台北報導
來台參加「2007台灣車輛國際論壇」的通用汽車(GM)先進車輛技術部門研發總監Christopher E. Borroni-Bird昨表示,「電動車」不消耗汽油,車身設計較為多樣化、具突破性,長期而言,將是汽車產業未來的發展方向。而「電動車」不像「油電 混合車」需要兩套引擎,對於系統簡化也有很大的幫助。
他認為,亞洲城市因為人口密集、巷道狹窄、停車位有限,都會用車(city car)市場將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而台灣過去發展「電動機車」的經驗豐富、技術純熟,廠商如果進一步發展「電動車」,將有很大的成功機會。不過,根據汽車 業過去發展不同車型的經驗,他評估,從開始發展,到具有市場競爭力,至少需要廿年的時間才可能成功。
Christopher E. Borroni-Bird受邀,以「汽車之再創新」為題發表專題演講,他以七成八美國人每日通勤距離低於四十英哩來計算,如果改開「電動車」,一年下來, 每一個開車族將可少加五百加侖的汽油、節省九百美金的油料費,更可讓二氧化碳減量四點四公噸,省能又環保。
另外,雖然「燃料電池」因為不消耗石油、不排放二氧化碳,已經成為替代「內燃機」公認的最佳技術。不過,由於技術仍然不成熟,價格也不夠經濟,燃料電池車 目前仍在研發試驗階段。他說,GM過去十年已經投入超過十億美金從事燃料電池的研發,希望2015年之前能夠量產燃料電池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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