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01 19:09:00

照道理(法律)說,看到PChome Online 網路家庭-新聞網頁下的這排字:

網路家庭版權所有、轉載必究 Copyright© PChome Online

就不應轉戴才是。
---
由於「新聞」本身的定義就是要「新」才會為人所聞,所以沒過多久網頁就會被移除。但對我而言,有些新聞就是「資料」作為延伸的第一步,基於「學術研究需要」,讓值得參考且發揮知識加乘效果的資料被移除的話,又說不過去,因此本站從PChome或其它新聞媒體轉錄了某些主題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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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著作權的討論,請參見: 

2007/12
著作權一點通-賴文智律師
2009/04/21
這樣最危險!轉貼新聞、下載影音、下載圖片
| 科技與法律 | 資訊社會 | udn數位資訊
新聞報導有其版權,通常一年都得花好幾百萬向報社或通訊社購買,現在卻有許多網友直接轉貼。
部落格引用他人音樂 觸犯著作權法〈解說:李清輝 律師〉 - 聯晟法網
放在網誌內的音樂,供不特定網友點選聆聽,也構成著作權法上規定的「公開傳輸」行為。
(四)網路篇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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