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5 03:49/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
衛生署積極推動可攜式電子病歷,明年起會有十家醫療院所試辦。衛生署表示,最快在民國一百年,全國將有七百萬位民眾,能享受可攜式電子病歷帶來的便利。
衛生署前陣子向行政院呈報「國民健康資訊建設計畫(NHIP)」,經建會與研考會日前審查通過。
NHIP專案辦公室協同主持人李友專博士說,這是一種「把健康資訊還給民眾」的概念,因為目前民眾不容易從個別醫院取得自己的健康資訊,但病患的病史、就 診資料、檢查結果都有可能是危急時賴以活命的重要依據,而NHIP系統就是一套提供醫療資訊互通的交換平台,解決現行不同醫院間資訊流通的障礙。
經建會表示,希望在民國一百年,將NHIP擴及到八成的醫學中心、四成的區域醫院、一成的地區醫院及三成的小型診所,受惠民眾約可達七百萬人。
衛生署去年初已透過十餘家小型診所,試辦可攜式電子病歷制度;今年則與十家大型醫療院所及醫學中心簽約,預計於明年中即可實施可攜式電子病歷制度。
除可攜式電子病歷外,李友專說,NHIP系統還會建立線上醫療公共知識庫,協助國人加強健康管理,民眾取得自己的健康資訊後,可利用網路連上公共知識庫,查詢專業醫療名詞,了解自身健康情況。
小辭典》可攜病歷 轉院方便
所謂「可攜式電子病歷」,是指民眾轉院就醫時,無須再重新填寫病歷,可直接透過衛生署建置的基本健康資訊資料庫,將就醫者的病歷從原醫院移轉到新醫院。
舉例來說,如果病患想從A醫院轉診到B醫院,由於各醫院的病歷建置系統不同,病患必須要求A醫院重新整理其健康資料(如病歷及檢驗報告),再由病患轉交給B醫院,B醫院還須重新登錄、並製作該病患的就診資料。
未來,只要A與B醫院都被納入健康資訊資料庫,病患只須告知A醫院將轉院到B醫院,A醫院就可直接將該病患的健康資料直接轉給B醫院,不須重新建立病歷、調查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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