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接觸研發記錄簿是在大學參加設計競賽的時候,因為進入決賽,需在完成產品實作與參與展出之前,定時將研發進度記錄在研發記錄簿,是重點條列式的記錄,那時採分工方式由組員謄寫會議記錄。
就讀研究所時領到了一本紅色的研發記錄簿,因為沒有強制規定撰寫,畢業的時候仍保持完全空白。
進入職場的第一份工作,從事產品開發,想當然爾也領到了研發記錄簿,但內容主要是由負責文件事務的同事,將每週的工作報告,列印在紙上再貼於記錄簿。
目前的工作,參與到比較多關於具專利性的產品開發,老闆常會叮嚀要把某項產品開發內容,記錄在研發記錄簿,以作為後續專利糾紛的輔助工具。
但是,參與專利進修課程當中,授課教師指出,研發記錄簿用在專利答辯的用途,主要是採「先發明主義」的國家,如美國,發明人將發明內容記錄在研發記錄簿,做為研發時間先後的判斷,但在美國改為「先申請主義」後,判斷專利的先後則為向專利局申請登記的時間。如此一來,研發記錄簿其實沒有專利訴訟上的用途,但以「筆記」而言,用來記錄一些重要事項,有利於事後的檢索,也可用來快速回顧某段時間的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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